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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0/24 17:27:02 点击量:1380

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依托单位为温州医科大学,于20173月由国家科技部、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发文批准建设。实验室聚焦视觉遗传和发育、视觉功能和视光学及主要眼病发病机制和诊疗三个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人口视觉健康水平提供重要支撑。

为促进实验室与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交流合作,并贯彻 “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方针,实验室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管


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特设立开放课题,现发布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一、课题申请方向

方向一:视觉遗传和发育方向,包括视觉发育机制、视觉遗传机制、视觉信号传导通路机制等。

方向二:视觉功能和视光学方向,包括视觉功能、视觉认知、光照与视觉健康、眼成像等。

方向三:主要眼病发病机制和诊疗方向,包括近视、白内障、眼底病、青光眼、视神经损伤等主要眼病发病机制和诊疗。

 二、申请要求与时间

1、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在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方向上取得了较好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基础。课题研究目标和内容与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当前研究方向互补性强、支撑作用突出的,予以优先考虑。

2)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在专业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研究成果;申请人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备基本研究条件。 课题组成员应包括本实验室固定人员至少1名。

4)申请人作为负责人限申请1项,本实验室在研开放课题负责人或研究期满未通过验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本次开放课题。

5)开放课题资助所形成的成果(论文、论著或其它科技学术作品)应注明本实验室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且本实验室必须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中,发表学术论文,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必须注明本实验室和其所在单位名称,且本实验室必须为其第一署名单位,否则该论文不纳入结题验收考核指标。

中文署名为: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温州医科大学),温州325027;英文署名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Ophthalmology, Optometry and Vision Science, Wenzhou Medical University, Wenzhou, China, 325027。论文中应注明“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编号)”;英文为:This study was supported by the Project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Ophthalmology, Optometry and Vision Science No.)。   

6)原则上要求被资助课题在国内外高水平刊物上(中科院2区及以上)发表论文1~3篇,申报相关专利 1~2项等。

2、申请程序

1)申请人根据课题申请方向,填写《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盖章审核通过,形成PDF文件(每页均为扫描页),并将PDF文件命名为“开放课题申请+申请人单位+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skl@eye.ac.cn,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报至实验室办公室。

 2)实验室在收到开放课题申请书后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类别与金额后,通知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填写《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合同书》。 评审结果一般于评审会之后一个月内通知申请人。

3、申请说明

1)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研究;鼓励国际合作研究;鼓励已获得其它机构(如省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以上)资助课题的深入研究。

2)开放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

3)开放课题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资助额度分别为5~10万元和15~20万元,每年共资助5~10项。

4)开放课题一经批准,由实验室根据年度建设经费情况统一安排。

5)开放课题经费的使用按《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内容施行。

4、时间要求

 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221031日。

 《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

三、课题中期考核和验收

1)实验室对照开放课题合同书对资助课题进行中期考核,包括科研工作进展、科研成果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课题负责人需按计划要求提交中期考核表。

2)开放课题研究结束时,由实验室组织验收,课题负责人应在规定结题时间向实验室报送相关结题材料。

3)无故不按时提交中期考核表或验收材料,或考核发现未按合同书研究计划进度执行或研究质量较差的课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拨资助经费、中止甚至撤消立项并追缴已拨经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滕陈政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眼视光科教楼303

邮编:325027     电话:13968950952

E-mailskl@eye.ac.cn

 

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21024


1.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pdf

2.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pdf

3.附件一: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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