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概况

管理总则
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公共科研平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9/4 14:47:05 点击量:2060

为确保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公共科研平台(以下简称“公共科研平台”)良好运行状态和正常科研工作秩序,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基础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温州医科大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中的“公共科研平台”是指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我院临床医生以及其他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所有公共实验场所,主要包括眼视光科教楼2楼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和眼视光医教楼13楼临床基础研究中心等。

第二条 公共科研平台根据科研布局总体思路和实验内容不同,分为八大平台:实验动物管理平台、实验动物手术与视功能检测平台、分子显微成像平台、细胞生物学平台、流式细胞技术平台、病理与免疫组化平台、分子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平台以及蛋白质组学与代谢物组学平台。

第三条 八大平台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附件1-8),各个平台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平台日常管理。

第四条 所有在公共科研平台工作、学习的人员,须树立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五条 所有申请进入公共科研平台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首先参加由基础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并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9)。

第六条 平台各实验室门禁权限申请需要符合各实验室内仪器使用要求(具体详见本管理办法“第三章 仪器预约与使用”),大部分需要通过仪器使用培训、考核才能申请开通仪器所在实验室的门禁权限,并由所在科研团队负责人、基础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开通对应实验室门禁权限。

第七条 各科研团队、平台负责人对各自实验室和办公室的安全、卫生等负有全权管理责任。

 

第二章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

第八条 各科研团队、平台负责人须根据安全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严格贯彻执行,同时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和仪器操作培训的内容之一。

第九条 所有在公共科研平台工作、学习的人员,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

第十条 使用危险化学物品应当认真贯彻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等有关规定,安全作业,如易燃物品要妥善存放,不得与氧气瓶、强氧化剂等同放一室,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的、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物品同室存放等。

第十一条 公共科研平台任何区域严禁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其中眼视光医教楼13楼临床基础研究中心禁止开展动物实验,如有需要,可在眼视光科教楼2楼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实验动物手术与视功能检测平台开展相关实验。

第十二条 除分子显微成像平台要求操作时不得佩戴手套接触仪器和电脑键盘、鼠标等,其他平台建议实验操作过程中全程佩戴一次性手套,包括接触电脑键盘或鼠标等。

第十三条 从事生物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应具备安全防护意识,在接触具有潜在危险的生物制剂、血液、化学品等有害物质时,应按规定使用防护服、手套、防护镜等进行实验操作。

第十四条 实验废弃物应丢置于黄色医疗垃圾桶;针头等利器应集中丢置于利器盒;实验动物的尸体、器官和组织必须集中存放,统一定期销毁,严禁随意丢弃。

第十五条 具有危险性和安全隐患的仪器要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大功率仪器、电气设备必须有安全接地等安全保护措施;严禁用潮湿的手或湿布接触未断电的仪器和电气设备。

第十六条 仪器操作人员除了要接受安全培训,还应当参加相关仪器的操作培训,了解仪器的性能特点、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和操作技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科研工作,具有危险性的特殊仪器须在仪器管理人员的同意和现场监管下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 严禁私自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各种电炉、电取暖器、热得快和电吹风等;确有工作需要时,必须经科研团队负责人和平台负责人同意,选择具有足够安全性能的电加热设备,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在使用完毕后拔掉插头。

第十八条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平台各实验室清洁整齐,及时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并清洁实验台面、地面等,不得在室内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 严禁实验人员佩戴手套触碰所有照明开关、空调按钮、电梯按钮,以及实验动物管理平台和实验动物手术与视功能检测平台之外的其他六大平台各个实验室的门把手等。

第二十条 实验室门禁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随意借他人使用,若被发现或发生安全事故,由借卡人与被借卡人共同承担责任;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或进行娱乐活动等。

第二十一条 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办公室时,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

 

第三章 仪器预约与使用

第二十二条 公共科研平台根据原值、使用难易度和安全系数等方面,将仪器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仪器,需要参加仪器操作培训并考核通过后方可使用;二级仪器,需要经仪器操作培训但无需考核即可使用;三级仪器,经各平台负责人同意后即可使用。

第二十三条 所有一级仪器及部分二级仪器采用网上预约、刷卡上下机制度;使用前登陆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http://dxyq.wmu.edu.cn/),根据预约要求合理预约仪器,由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刷卡上下机使用仪器;所有仪器必须由预约者本人预约、本人刷卡使用。

第二十四条 使用仪器须严格遵守仪器操作规程,未经允许,不得调节仪器上不熟悉的按钮或参数等,在使用中仪器如出现问题,请及时向各平台负责人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或隐瞒。

第二十五条 实验数据储存和拷贝要严格按照各平台的规范要求(如是否必须使用光盘拷贝或可通过U盘和移动硬盘拷贝、数据最长存储时间等)(附件1-8,未经许可禁止拷贝他人数据。

第二十六条 仪器使用完毕,及时清理好自己的物品及实验台面。

第二十七条 在仪器预约及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分歧,请与各平台负责人协商解决。

第二十八条 仪器实行有偿使用,费用标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对校内人员使用仪器的相关规定收取相应费用,使用人员需如实、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第四章 开放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为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公共科研平台接受外院系或外单位人员(以下简称“院外人员”)申请使用实验室部分仪器。

第三十条 院外人员须填写《院外人员使用仪器申请表》(附件10),经审批同意后,还需参加实验室安全培训并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9),经必要的仪器使用培训和考核通过后,方可预约使用该仪器。

三十一 院外人员可预约使用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http://dxyq.wmu.edu.cn/)上的仪器,不得随意使用公共科研平台其它仪器。

第三十二条 院外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卫生注意事项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十三条 公共科研平台原则上仅工作日时间(除节假日外的周一至周五上午八点至下午五点)面向院外人员开放,规定院外人员不得开通门禁权限,可在工作日时间提前预约并联系各平台负责人帮其刷门禁卡进入实验室;若因特殊原因必须在非工作日时间实验的,经各平台负责人同意后可在工作日时间提前向平台负责人借临时门禁卡,做好借用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不得随意借用他人门禁卡进入实验室。

第三十四条 仪器实行有偿使用,费用标准参照温州医科大学对校内、校外人员使用仪器的相关规定收取相应费用,院外人员需如实、及时支付各项费用。

 

第五章 违规惩罚规则

第三十五条 实验室仪器使用信用分管理制度。

(一)每位使用人设置初始信用分为100分。

(二)使用人必须做到按需预约,若使用时长远小于预约时长者将根据具体情况扣除信用分10~20分;使用人须准时上机,超出各仪器的预约缓冲时间未刷卡上机者将扣除信用分25分,与此同时,该预约失效,平台负责人有权安排其他人使用仪器;使用人若要取消预约,须在预约起始时间之前取消,逾期将不能取消,若未取消且不能按时上机者,将同样扣除信用分25分;未预约就使用仪器者,将扣除信用分30分;仪器使用完毕未及时清理自己的物品及实验台面者,扣除信用分20分;医疗废弃物应丢置于黄色医疗垃圾桶,针筒等利器应集中丢置于利器盒,若发现违规者,扣除信用分15分;未经允许随意调节仪器按钮或修改仪器参数者,扣除信用分50分;其他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扣分。

(三)使用人必须用自己的账户进行预约,用自己的门禁卡刷卡进入实验室,一旦发现身份借用进行实验,立即终止实验,借用人与被借用人信用分各扣除50分。

(四)信用分小于或等于70分者,暂停其仪器预约和使用权限15天;信用分小于或等于50分者,暂停其仪器预约和使用权限30天;信用分清零者,取消仪器预约和使用权限,须按照流程重新申请进入公共科研平台。

第三十六条 各平台负责人可根据各自平台实验特点,设置针对性的仪器使用违规处罚措施,具体详见八大平台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附件1-8)。

第三十七条 对严重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科研团队或个人,基础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有权立即停止其实验权限,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者,将上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不遵守制度,违反操作流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者,原则上除按规定进行相应经济赔偿外,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讨,并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以吸取教训,提高认识;若当事人为学生,必须告知其导师或带教老师,要求其对学生加强教育,避免同类事情再度发生;若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者,除责令其经济赔偿外,根据具体情节上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基础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基础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

20200610

 

 

 

 

 

 

 

 

 

 

 

 

 

 

 

 

 

附件1

实验动物管理平台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负责人:郑义波

 

1、实验动物管理平台(以下统称“动物房”)必须经培训并通过考核之后方能开通门禁权限。

2、进入动物房时务必观察门口的指示灯,并时刻注意动物房的通风、温湿度情况,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

3、动物房饲养间的日光灯不可手动关闭,否则日光灯自控模式将失效,各研究团队有义务每月检查一次各自饲养间的自动开灯时间和自动关灯时间。

4、使用EVC笼具时应注意观察气压情况、小鼠呼吸状态以及笼盒是否有水雾现象,不可违规使用EVC笼具(具体以培训时EVC笼具的使用规则为准),违规2次者暂停其动物房门禁权限15天。

5、各研究团队务必将各自的EVC配件(笼盖、水瓶、卡片槽、饲料槽)用记号笔标记并保管,私自挪用其他研究团队的EVC配件者暂停其动物房门禁权限30天;未经允许将EVC配件丢置笼盒待洗区者,暂停其动物房门禁权限30天;但不可将EVC笼盒做标记,违规2次者暂停其动物房门禁权限15天。

6、要求带手套开关动物房所有门的把手,动物房大门以及后门务必随手关闭。

7、由各研究团队负责指定各自的饲养员,负责各自实验动物的饲养管理,饲养员必须经常观察动物的健康情况、定时喂食(豚鼠原则上每日必须饲喂新鲜菜叶或维生素C)、及时更换笼具(小鼠和大鼠至少一周更换一次,豚鼠托盘必须每日更换)等,并在春夏湿热季节领取抗寄生虫等药物进行动物房寄生虫防治。

8、动物房换笼采取预约报告制度,必须于动物房微信群里提早预约方可换笼,并于换笼结束后在群里报告,未预约而擅自换笼者,暂停其动物房权限30天(具体预约规则以动物房最新相关公告为准);换笼后卫生工作不达标者(由平台负责人、值日生、监督员和基础研究中心负责人四人判定一致),暂停其动物房权限30天。

9、保持动物房整洁,值日人员负责每日的地面打扫、拖地以及公用白大褂的更换,饲养员换完笼、饲喂完毕之后须打扫地面、运输车、桌子等;动物房专用白大褂只能挂于动物房指定的区域。

10、水槽容易堵塞,禁止于水槽内冲洗扫把、拖把,禁止将饲料等倒进水槽,违规2次者暂停其动物房门禁权限15天。

11、需清洗的笼具应放置于动物房指定的清洗区,不可放置于动物房前门、走廊、饲养间等区域。

12、动物订购需在每周四下午1700前填好动物订购单,在每周二晚上实验动物到达后务必当晚或第2天及时取走,若3次未及时取走实验动物,暂停其实验动物订购权限。

13、动物房原则上每月只统一安排1次饲料和垫料的订购,饲料和垫料到货后各研究团队必须安排人员及时取走或将其暂存于动物房仓库。

14、动物房笼盒上必须放置卡牌并且注明研究团队名称、饲养员姓名等信息,不得占用非本研究团队的笼位,若发现有动物无人照管(例如食物长期没添加、笼具长期没更换等),将作为淘汰动物处理,违规2次者暂停其动物房门禁权限15天。

15、实验动物尸体必须统一放置于动物尸体专用垃圾桶,除动物尸体外的其他任何垃圾都不得丢置于动物尸体垃圾桶,若发现未按以上规则丢置动物尸体和其他垃圾者,或直接将动物活体弃置者,暂停其动物房门禁权限30天。

16、动物房采取“义务反馈制”,即各研究团队所有成员皆有义务立即向平台负责人反馈所见之违规事项,若无特殊情况,平台负责人将追究上一个使用者的责任(即原则上,上一个未反馈者承担本次反馈者所反馈的违规事项之责任)。

 

 

 

 

 

 

 

 

 

 

 

 

 

 

 

 

 

 

 

 

 

 

 

 

附件2

实验动物手术与视功能检测平台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负责人:郑义波

 

1、实验动物手术与视功能检测平台的一级仪器必须经培训并考核通过后方能使用;二级仪器必须经培训后方能使用。

2、本平台所有仪器均需在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http://dxyq.wmu.edu.cn/)上进行预约使用。

3、非特殊情况下,仪器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约时间进行,不可迟到、早退、超时或预约后不上机,若违规将给与对应处罚(具体详见本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实验室仪器使用信用分管理制度

4、要求带手套开关本平台所有实验室的门把手,实验室使用完毕后务必打扫地面、清理实验物品、清理实验台面、清洁设备、关机并随手关门。

5、医疗废弃物应丢置于黄色医疗垃圾桶;针筒等利器应集中丢置于利器盒,若累计2次违规丢弃针筒等利器,暂停其门禁权限及对应的仪器使用权限15天。

6、实验人员应在相应的指定区域(如通风橱、超净台或者生物安全柜)使用有害化学物品,违规者暂停其门禁权限及对应的仪器使用权限15天。

7、门禁卡只限本人使用;未经允许擅自将门卡借他人使用,借卡人与被借卡人均暂停其门禁权限30天。

8、使用仪器前应检查仪器状况,包括开机启动是否正常、仪器有无损坏、清洁程度等。

9、平台各实验室轮流安排值日人员,值日人员应认真做好每日的地面打扫、拖地。

10、实验室内进行动物实验时务必开启排风扇,若有必要应打开窗户以保持通风。

11、水槽容易堵塞,不得在水槽内冲洗扫把、拖把,亦不可将饲料等倒进水槽,违规2次者暂停其门禁权限及对应仪器的使用权限15天。

12、本平台采取“义务反馈制”,即各研究团队所有成员皆有义务立即向平台管理员反馈所见之违规事项,若无特殊情况,平台管理员将追究上一个使用者的责任(即原则上,上一个未反馈者承担本次反馈者所反馈的违规事项之责任)。

 

 

 

 

 

 

 

 

 

 

 

 

 

 

 

 

 

 

附件3

分子显微成像平台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负责人:谢斌

 

一、准入制度:

1、申请仪器培训。申请参加本平台培训的人员,必须先通过由基础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组织的安全培训,再在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平台(http://dxyq.wmu.edu.cn/)注册帐号,选择要培训的仪器,点击“申请培训使用”,等待培训安排,平台负责人会在平台微信群定期发布培训时间和培训人员名单。

2、仪器培训。仪器培训由上机讲解和操作组成,时间一般0.5~1.5小时;全程由平台负责人讲解和示范,培训完成后可体验操作。

3、仪器使用考核。申请者达到熟练程度后,向平台负责人提出上机考核需求,由平台负责人在学校大型仪器共享平台预约相应仪器的考核时间,考核通过后开通对应实验室门禁权限和相应仪器的预约使用权限。

二、仪器使用注意事项:

1、本平台主要仪器为分子显微镜(以下简称“显微镜”),上机之前必须经过显微镜操作培训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上机;如发现未经培训私自借用他人门禁卡进入实验室操作显微镜,3个月内不可参加培训,同时暂停被借卡人显微镜使用权限30天。

2、使用显微镜之前,必须在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平台网站做好预约登记;如在预约时间内无法使用,则需提前在平台网站上取消,否则将禁用显微镜15天。

3、在使用显微镜时,需提前半小时打开空调,将实验室温度维持在22±2℃;本平台一律不得戴手套操作仪器和电脑,若发现违规操作,第1次警告,第2次则禁用显微镜30天。

4、采集完成的实验图像必须按照存放要求保存在规定文件夹内,并且个人文件夹必须以姓名英文全拼或中文姓名全名命名,不得以姓名拼音缩写命名,如有发现,则立即删除。

5、文件保存时间为半年到1年,具体视电脑硬盘容量而定,使用者须尽快使用光盘拷贝文件(如文件较大可向平台负责人申请使用移动硬盘拷贝),以免造成数据丢失;不得私自使用U盘或移动硬盘。

6、使用完显微镜之后,需查看下一时间段有无使用者,如有人使用且间隔在半小时之内,则及时和下一位使用者联系,相互做好协调;如在使用完1小时内无人使用,则先将显微镜关闭;如发现使用完未按正确流程关闭显微镜者,一经发现,则禁用显微镜30天。

三、实验室安全:

1、实验室使用仪器时注意电源安全,若有跳闸须及时通知平台负责人。

2、实验酒精必须装在50ml离心管内使用,勿将玻璃瓶直接摆放在实验台面上。

四、实验室卫生:

1、使用完仪器后,须及时将实验样品以及实验垃圾带走,若发现未及时清理实验台面者,第1次给予警告,第2次则禁用显微镜30天。

2、房间湿度保持50%左右,如遇除湿机满发出提示音,须及时通知平台负责人。

 

 

 

 

 

 

附件4

细胞生物学平台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负责人:周仲楼

 

一、准入制度:

1申请仪器培训。任何需要参加细胞生物学平台培训的人员,必须先通过由基础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再向平台负责人提出培训申请。

2、仪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平台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值日流程和处罚措施四部分组成,方式为平台负责人讲解和互动。

3、仪器使用考核。申请者达到熟练程度后,向平台负责人提出考核需求,由平台负责人统一安排考核时间。考核方式为问答及模拟操作,考核通过后可申请开通对应实验室门禁权限和相应仪器的预约使用权限。

二、实验室规章制度:

1进出实验室随手关门,不得在实验室内喧哗、打闹、饮食,不得随便乱动他人物品;公用物品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洁后放回原处。

2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他人实验室,不得随意使用他人实验用品(如试剂、耗材、器械等),若需使用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3实验所需各种仪器,必须在平台负责人的指导下,熟练掌握并通过考核后,方可进行独立操作。

4实验完毕后,立即清洁实验台面及仪器,及时处理实验垃圾:实验废液必须经处理后方能倒掉,其余的固体垃圾全部丢置黄色医疗垃圾桶中统一处理。

5离开实验室前,要检查深低温冰箱、恒温培养箱、普通冰箱是否正常运行,确保电源接通,关闭其他非持续运转仪器的电源和水源,确保CO2等供气系统正常运行,如遇不正常且不能处理时,及时报告平台负责人,离开实验室注意关闭门窗。

6实验室实行预约制度,实验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实验仪器及培养室等均需提前在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平台(http://dxyq.wmu.edu.cn/)预约。

7实验室日常工作实行值日制度。

8实验室提供的实验细胞株不能离开本实验室范围,如确有需要,必须由研究团队负责人或导师向细胞所有人提出申请。

9未经批准不得将无本平台权限的人员带入本平台实验室范围。

10设置惩罚措施,依据错误的严重性,分别罚值日1周(如值日时敷衍了事,未严格按照值日要求进行值日)、2周(如仪器使用完毕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关闭)和1月(如荧光显微镜使用完毕没有及时关闭超过10小时)。若屡教不改,同一错误达3次者暂停门禁权限。

三、值日制度:

1细胞生物学平台实行值日制度,所有进入平台实验的学生均需参加。

2 值日实行按周轮岗制,轮到值日的学生每次值日时间为1周。

3不同细胞生物学实验室值日内容略有不同,值日人员需要根据各个实验室特点和值日流程进行值日,并做好值日登记表记录工作。

四、净化背景细胞生物学实验室值日流程:

(一)上午8:00:开机

1净化通风设备:开风机→→开空调。

2根据净化背景细胞生物学实验室值日登记表检查相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3主要检查路径:净化通风设备→CO2空瓶、满瓶数、压力值超低温冰箱温度液氮量→M5及倒置相差荧光显微镜是否正常设备、地面、台面清洁情况。

4设备和实验台面及地面的清洁:设备和实验台面每天擦1次,地面每天扫一次每周拖2次。

(二)晚上2200:关机,确定实验室无人实验后开始关机,如有人在实验则做好交接并登记。

1净化通风设备:关空调→→关风机。

2根据净化背景细胞生物学实验室值日登记表检查相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3主要检查路径:超低温冰箱温度→M5是否正常运行(正常处于开机运行状态)倒置相差荧光显微镜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特别是荧光是否已关闭)供气系统气瓶气量是否充足、气压是否稳定。

4关闭公共区域照明(如发现细胞房内灯没关,则告知房间负责人相关情况,并如实记录在登记表的备注栏内),关门离开实验室。

五、普通细胞生物学实验室值日流程

(一)上午8:00

1根据普通细胞生物学实验室值日登记表检查相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2主要检查路径:房间紫外灭菌情况→CO2空瓶、满瓶数、供气系统气量、压力值超低温冰箱温度液氮量→M5及倒置相差荧光显微镜是否正常设备、地面、台面清洁情况。

3设备和台面及地面的清洁:设备和台面每天擦1次,地面每天扫1次每周拖2次。

(二)晚上2200:确定实验室无人实验,如有人实验则请做好交接并登记。

1根据普通细胞生物学实验室值日登记表检查相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2主要检查路径:CO2空瓶、满瓶数、供气系统气量、压力值超低温冰箱温度→M5是否正常运行(正常处于开机运行状态)倒置相差荧光显微镜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特别是荧光是否已关闭)供气系统气瓶气量是否充足、气压是否稳定。

3、关闭公共区域照明(如发现细胞房内灯没关,则告知房间负责人相关情况,并如实记录在登记表的备注栏内),关门离开实验室。

 

 

 

 

 

 

 

 

 

 

 

 

 

 

 

 

 

 

 

 

 

 

 

附件5

流式细胞分析平台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负责人:朱珊珊

 

一、准入制度:

1、申请仪器培训。任何需要参加流式细胞分析平台培训的人员,必须先通过由基础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再向平台负责人提出仪器培训申请;由于本平台现有三台流式细胞仪功能各不相同,平台负责人将根据申请培训者提出的不同实验需求安排相对应的流式细胞仪进行培训,并在平台微信群定期发布培训时间和培训人员名单。

2、仪器培训。培训由PPT讲解与上机操作组成,时间一般控制在1.5~2.0小时。全程由平台负责人讲解和示范,课后申请培训者可上机体验操作。

3、仪器使用考核。申请考核者处理好实验样本确定上机时间后,向平台负责人提出上机考核需求,由平台负责人在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平台(http://dxyq.wmu.edu.cn/)预约相应仪器的考核时间;考核操作全程由申请考核者自行完成,必要时平台负责人可辅助指导制定相应的分析模板,方便其后续的独立操作;考核通过后开通对应实验室门禁权限和相应仪器的预约使用权限。

二、仪器使用管理办法:

1、本平台所有仪器和电脑均必须戴手套操作。

2、实验过程中务必保证鞘液足够和废液未满,以防管路进空气和废液溢出。

3、贴壁细胞系和原代分离细胞务必经300~400目尼龙筛网过滤后再上机,静置一段时间的细胞样本必须吹打或涡旋混匀后再上样,若结团细胞堵塞进样针造成配件损坏由操作者负责赔偿。

4、严禁使用C6 Plus流式细胞仪进行细胞周期分析实验。

5AriaⅡ流式的鞘液务必使用无菌PBS

6、分选实验结束后须及时关闭激光电源,再进行后续清洗操作,以延长激光使用寿命。

7、实验结束,关机前务必严格执行标准清洗流程,激光冷却至少5分钟再关闭仪器电源。

8、除Calibur流式可使用U盘拷贝数据以外,其他两台流式一律使用光盘拷贝数据。

9 实验所需枪头需自备,严禁将本平台内公用移液枪私自带走。

三、实验室安全:

1、分选实验进行过程中,由于电极板带高压,严禁触碰仪器内电极板。

2、废液桶必须加84消毒液后再倾倒废液。

四、实验室卫生:

1、实验结束后注意保持实验室整洁,做好实验登记,垃圾桶若已满必须及时处理。

2、房间湿度保持50%以下,如遇除湿机满发出提示音,要及时将水倒掉(勿带手套)。

 

 

 

 

 

 

 

 

 

附件6

病理与免疫组化平台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负责人:朱珊珊

 

一、准入制度:

1、申请仪器培训。任何需要参加病理与免疫组化平台培训的人员,必须先通过由基础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再向平台负责人提出相应仪器的培训申请;提出申请后,平台负责人会将其拉入平台微信群,并定期发布培训时间和培训人员名单。

2、仪器培训。培训前,平台负责人会在微信群发部相关仪器的培训视频供申请培训者自学。培训时,由平台负责人介绍仪器结构、性能和摆放位置等,然后进行示范操作,之后申请培训者可上机体验操作;整个培训时间控制在1.0~1.5小时。

3、仪器使用考核。申请考核者需跟其他熟练掌握该技能的老师或者研究生练习切片等操作一段时间,熟练操作之后向平台负责人提出考核申请,平台负责人统一组织上机考核,考核通过后开通对应实验室门禁权限和相应仪器的预约使用权限。

二、仪器使用管理办法:

1、本平台所有仪器和电脑均必须戴手套操作。

2、石蜡、染色液和脱水机所需各种试剂均由平台负责人统一采购。

3、脱水机由每个研究团队派专人负责预约和操作。

4、夏天夜里科教楼214房间空调不关。

5、显微镜使用结束后及时关闭电源。

三、实验室安全:

1、务必先打开通风橱后再开始脱水、封片和染色等操作,以及时排出挥发的二甲苯等有害气体。

2、更换的二甲苯废液务必倒入废液桶,不得直接倒入水池。

3、烘箱使用时间为 8 ~17 点,严禁擅自在夜里使用烘箱。

4、摊片机和烤片机温度较高,用完务必及时关闭。

四、实验室卫生与值日制度:

1、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必须自觉清理设备,实验台面和切片机上残余的石蜡。 

2、本平台实行值日制度,所有进入平台实验的学生均需参加。

3 值日实行按周轮岗制,轮到值日的学生每次值日时间为1周,并做好值日登记表记录工作。

4、值日生职责:设备和台面每周至少擦1次,地面每周扫1次拖1次,及时倾倒垃圾,并做好记录;每晚22点,根据值日登记表检查相关设备是否已关闭并做好记录,主要检查路径:拍照显微镜→普通显微镜→烘箱→恒温摇床→烤片机→摊片机→自动染色机→通风橱。确定实验室无人实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和中央空调,夏天壁挂式空调可以不关,关门离开实验室,如有人实验则请做好交接并做好记录。

 

 

 

 

 

 

 

 

 

 

 

附件7

分子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平台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负责人:翟英 谢彬涛

 

1、本平台仪器实行分级管理,一级仪器和部分二级仪器采用网上预约、刷卡上下机制度;每位用户需要使用本人账户进行仪器预约和使用,不得将本人账户转借与他人;用户需合理预约使用仪器,如出现多次恶意预约(如无故取消、约长用短)将会被限制使用(具体详见本管理办法“第五章 违规惩罚规则”)。

2、平台仪器的使用者首先要进行基础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一级及部分二级仪器的使用必须接受培训,其中部分需经过考核方可预约使用。

3、申请培训者在温州医科大学大型仪器平台(http://dxyq.wmu.edu.cn/)预约系统中注册账户之后可申请相应仪器培训,按“先报名,先培训”原则参加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开通对应实验室门禁权限以及相应仪器的预约使用权限。

4、实验时,实验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仪器使用,如遇到异常情况须及时通报平台负责人,切勿擅自处理或隐匿不报。

5、实验室应保持安静和整洁,不得堆放杂物和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嬉闹、高声喧哗或携带食物入内。

6、实验人员务必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实验时要统一穿着实验服,充分利用好防护镜、手套、面具和挡板等防护措施,涉及高温、高压或高速设备应严格按规定操作。

7、实验室干燥箱(烘箱)为电加热高温干燥设备,设置温度不能过高,且烘烤的样品量也不宜过多,易燃易爆的物品严禁放入干燥箱(烘箱)内;从干燥箱(烘箱)每次拿取样品时严禁直接用手拿取,应采用手套等辅助工具拿取,以防高温烫伤。

8、实验人员使用离心机时,必须要遵守样品配平原则,使用后要及时清理离心机腔体的残液。

9、实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仪器和实验台面,对实验残存的有毒、有害物品和废液不可随意弃置,必须按有关规定集中统一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10、实验室内一切仪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移动或拆装,不得随意更改私拆仪器硬件及软件配置。

11、加强过夜实验的管理,严格申请制度,未经审批或不具备过夜实验条件的实验室不得擅自进行过夜实验。

 

 

 

 

 

 

 

 

 

 

 

 

 

 

 

 

 

 

附件8

蛋白质组学与代谢物组学平台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负责人:谢彬涛 翟英

 

一、平台管理要求:

1、蛋白质组学与代谢组学平台提供质谱检测相关服务、样品前处理培训以及组学数据分析培训。

2、平台负责人接收经过前处理的样品,按照送样的先后顺序进行制样、上机检测,上机过程所需的试剂耗材由各个研究团队自行采购。

3、平台拥有proteome discoverer(软件)以及compound discoverer(软件),可对原始数据进行基于公开数据库的定性分析。

4、平台数据每半年清理一次,数据必须及时拷贝,原始数据只能采用光盘刻录的方式进行拷贝。

5、本平台仪器由平台负责人专人操作与维护,因此,不对外进行预约和开通对应实验室门禁权限。

二、送样要求:

1、如果样品中含有大量的盐,必须经过SPE柱等措施进行脱盐处理。

2、样品前处理的试剂要现用现配,试剂的级别不得低于HPLC级,建议使用质谱级试剂。

3、样品前处理必须采用高品质的塑料制品类耗材,以降低样品和质谱的污染。

4、对血液样品进行小分子化合物检测时,必须加入4倍以上的有机溶剂沉淀蛋白。

三、实验室安全:

1、有机试剂需在通风橱操作。

2、有机废液置于废液桶中,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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